根据省财政厅、交通厅、农委、林业厅《关于下达2009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(指标)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,每吨油补贴251元;其中用油量的核算按捕捞和养殖分别计算。现将全县渔业机动船补贴情况公示如下(见附表):
公示期自2010年5月20日起至5月26日止,如有异议,可直接到水产局反映,或电话反映。
联系电话:0556-4162259。
太湖县水产局
二O一O年五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