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渔业捕捞许可证
1、项目名称:渔业捕捞许可证
2、设立依据:《渔业法》和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〉办法》,《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》。
3、申报材料:申请人本人填写的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渔业船舶登记证书、检验证书和渔业船舶船员证书、一寸的近期免冠彩色登记照两张、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签署意见的证明材料。
4、审批程序:首先申请人向太湖县水产局申请捕捞渔船指标,水产局自申请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。批准捕捞渔船指标的,发给《捕捞渔船指标批准书》,不批准的说明理由。申请人凭《捕捞渔船指标批准书》办理渔船制造、购置手续和申请渔船船名、办理船舶检验、登记和申请渔业捕捞许可证。由渔政站预审后,经渔业捕捞许可证签发人签发后予以发证。
5、收费标准和依据:不收费。
6、承诺办结时限:15个工作日。
7、咨询电话;4162259
8、投诉电话:4165993
渔业船舶检验证书
1、项目名称:渔业船舶检验证书
渔业船舶需要检验时,由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向太湖县渔船检验站提出申请。
2、设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》。
3、检验程度:
初次检验(制造、改造、进口的渔业船舶)
办证要求:申请初次检验应提交下列材料:(1)申请书;(2)准造证;(3)登记批文;(4)经批准的船舶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;(5)出厂合格证。
工作程序:(1)申请并提交材料;(2)3个工作日内答复是否受理,并说明理由;(3)收到设计图纸技术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;(4)船舶师检验;(5)办证、收费、审查;(6)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证。
营运检验(换证检验、年度检验)
办证要求:申请营运检验应提交下列材料:(1)申请书;(2)船舶检修报告;(3)换证检验还应提供测厚记录及压力试验报告。
工作程序:(1)申请并提交材料;(2)船舶师在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;(3)办证、收费、审查;(4)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或者发证。
临时检验
办证要求:申请临时检验应提交下列材料:(1)申请书;(2)船舶检修报告。
工作程序:(1)申请并提交资料;(2)船舶师在船舶到达受检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实施检验;(3)办证、收费、审查;(4)检验完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或者发证。
4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
按国家计委、财政部计价格[2000]559号规定收费。
5、咨询电话:4162259
6、投拆电话:4165993
渔业船舶登记证
项目名称:渔业船舶登记证书
1、设立依据:安徽省渔业船舶登记暂行办法。
2、申报材料:(1)渔业船舶登记申请表;(2)取得所有权的合法文件;(3)除新建船舶外,应交验原船籍港登记机关出具的船舶所有权注消登记证明;(4)渔业船舶检验证书;(5)船舶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;(6)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明。
3、审批程序:(1)船舶所有人填写登记申请表;(2)查验申请表和船舶检验证书;(3)授予船名船号;(4)装订渔业船舶船名牌;(5)签发登记证并在船舶证书薄“航行签证”栏内第一次签证;(6)资料归档。
4、承诺办结时际:5个工作日。
5、咨询电话;4162259
6、投诉电话:4165993
渔业养殖许可证
1、项目名称:渔业养殖许可证
2、设立依据:《渔业法》和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〉办法》。
3、申报材料:(1)养殖者的身份证复印件;(2)集体水域应提交渔业承包合同;(3)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、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。
4、审批程序:(1)养殖者申请;(2)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,到现场勘验确定界标和核实有关情况(该项工作在30日内完成);(3)批准;(4)注册登记和公告;(5)归档保存。
5、咨询电话:4162259
6、投诉电话:4165993
水生野生动植物特许证
1、项目名称:水生野生动植物特许证
2、设施依据:《渔业法》、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〉办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。
3、申报材料:(1)养殖者的身份证复印件;(2)集体水域应提交渔业承包合同;(3)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、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。
4、审批程序:(1)养殖利用者申请;(2)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,到现场勘验确定界标和核实有关情况(国家Ⅱ级以下的水生野生动植物特许证件上报省处审批发证,该项工作在30日内完成);(3)批准;(4)归档保存。
5、咨询电话:4162259
6、投诉电话:4165993
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年度审验
1、项目名称:水产苗种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年度审验。
2、设立依据:《渔业法》、《安徽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〉办法》。
3、申报材料:(1)养殖者的身份证复印件;(2)集体水域应提交渔业承包合同;(3)单位还应提交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资信证明材料、养殖技术条件说明等。
4、(1)养殖利用者申请;(2)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,到现场勘验确定界标和核实有关情况;(3)批准;(4)归档保存。
5、办结期限:办结期限为30个工作日。
6、咨询电话:4162259
7、投诉电话:416599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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